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最新通知要求,2013届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还款、展期协议需报送的材料与之前有所出入,请相关同学对照一下本次材料说明(研究生院已声明以本次为准),对本人的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还款协议
具体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1份;
2.学生证、银行卡复印件,学生证照片页、基本信息页(包括姓名、学号)、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1份;
3.还款协议(附件1),1份;
4.资料确认书(附件2),1份。
二、展期协议
具体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一式2份;
2.学生证、银行卡复印件,学生证照片页、基本信息页(包括姓名、学号)、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一式2份;
3.还款协议(附件1),一式2份;
4.资料确认书(附件2),一式2份
5.博士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6.展期协议(附件3),1份。
三、其他说明
1.以上材料的填写方法请参照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
2.各类不同情况的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办理方式,详见附件5。
3.签订还款、展期协议的毕业研究生需在离校前将本人有效的联系方式,如QQ、Email地址学部研究生处进行登记,方便日后如还款、展期手续未能办理成功及时与各位同学取得联系。
4.研究生提前还款手续办理时间截止到5月17日,详细办理方法参看研究生院4月23日发布的校内通知。
5.办理还款协议的研究生同学要于5月20日(下周二)前将结清证明(银行还款票据复印件)或还款协议(拟还款但5月17日之前办理不了的研究生本次务必要提交还贷协议)报送至学部研究生处。
6.办理展期协议的研究生同学需于6月18日前将展期协议交学部研究生处。通知书在6月28日前下发的,请相关研究生第一时间将通知书复印件交学部研究生处。6月28日以后补交通知书复印件或补办展期手续的时间为7月3日,8月9日,学生个人可直接联系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中心校区田家炳B座217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7.本科期间贷款、研究生期间未贷款的研究生,还款、展期材料可由学部研究生处代收。
8.若毕业后中国银行扣款卡丢失,需要进行修改还款账号的同学需填写银行要求的《更改账号申请书》(附件9)。
9.毕业后欲办理提前还款的研究生同学,可通过银行柜台及电话还款两种方式进行还款。电话预约提前还款的研究生,还款前需填写《提前还款扣划申请书》(附件10)。
特此通知,望周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