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工会决定评选2010年度工会积极分子,并给予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学部在编在岗且已入会的教职工均在评选范围之内,各单位按学校分配指标进行推选。
各基层工会采取民主方式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在征求同级党组织的意见后将名单报学部工会。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真正把那些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乐于为教职工服务,认真完成各级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积极分子推选上来(各基层工会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工会主席不占比例)。
2. 请各基层工会于2010年12月27日前将打印的名单加盖工会公章并附工会主席签字后报学部工会(将电子表格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