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帮助学部困难教职员工健康生活、愉快工作,学部工会决定在元旦期间继续开展慰问困难职工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本次活动限于学部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1、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附医院证明)。
2、家庭因遇到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附相关证明)。
1、严格按照困难条件办理,要实事求是,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准同意后,报学部工会。
2、认真填写困难职工登记表,包括困难职工人口、收入及困难情况等,并与12月22日前将困难职工登记表报到学部工会。(将电子表格一并上报)
3、经学部工会委员会审定后,视困难程度,发给困难职工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