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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部2011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1-06-09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做好2011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现对今年学部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

6月27日

二、6月8日~6月10日,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进行毕业教育。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研究生导师的作用,真正把毕业研究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灵活多样的毕业教育活动,着重加强毕业研究生爱校教育、职业素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

3、引导毕业研究生开展“我为母校增光彩”的主题活动。

三、6月9日~6月14日,各培养单位进行毕业鉴定。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暂行办法》(校研院[2002]22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工作。毕业鉴定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6月9日~6月14日,由研究生本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1、“培养单位党组织鉴定”一栏由毕业研究生所在党委(党支部)填写并加盖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

2、“导师对毕业研究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综合素质的评议”一栏,由导师填写并签字。

3、“培养单位意见”一栏,由各培养单位填写,并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

4、“学校意见”一栏,由学校研究生院签署。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于规定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提交研究生处。提交前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先行录入,打印出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五、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关注学部通知。

六、毕业研究生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内容如下:

1、选择由学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研究生务必在6月13日前将本人户口迁入地(省市、区、派出所名称及2元派出所手续费)报研究生处。

2、组织关系:毕业研究生党组织关系由所在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学部党办通知统一办理。

3、医疗证:毕业研究生自行到所在校区医院办理退还医疗证(离校通知单)。

4、研究生医保卡:由毕业研究生本人保存,享受待遇期限至2011年8月30日。

5、需要体检的毕业研究生,请与学部门诊联系。

6、需要开具《婚育证明》的毕业研究生,先到研究生处开证明然后去学部门诊办理。

7、财务关系:由毕业研究生自行到学部财务办理(离校通知单)。

8、图书关系:由毕业研究生自行到学部图书馆办理(离校通知单)。

9、研究生证: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收取,统一交研究生处,并提供未交研究生证人员名单。对未交研究生证的研究生同学,按规定办理(登报声明费20元)。

10、请毕业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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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8级研究生6月份普通奖学金近期发放,请相关同学取出现金后与银行联系银行卡注销事宜。

12、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毕业手续的同学,学部将暂中止其一切毕业程序。

七、在学期间享受乘车半价优惠的毕业研究生,离校回家可为其提供《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由各单位联系研究生处统一领取。

1、《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有效日期至7月31日止。

2、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和实习、举办夏令营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不享受学生票待遇。

3、《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涂改无效。

4、毕业研究生不交回研究生证的不得领取《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

八、如用人单位需要,各培养单位可为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供《普通奖学金发放证明》。《普通奖学金发放证明》由各单位联系研究生处统一领取。

九、毕业研究生报到证发放。请关注学部通知。

十、持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的同学要及时将档案邮寄地址报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须尽快整理好毕业研究生的档案,于毕业研究生离校后一个月内寄到毕业研究生工作或学习单位。

十一、请有贷款的毕业研究生,签定还款协议(关注学部通知),考取博士生的同学须签订展期协议,同时须向研究生处上交一份还款协议、结清证明及展期协议复印件(6月16日下班前)。

十二、各培养单位要教育研究生爱护公物,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按价赔偿。

十三、请各单位按以下时间及要求将毕业生相关材料统一交研究生处(毕业研究生要提前将材料交各自培养单位),以便我处按研究生院日程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1、毕业生登记表及研究生证。6月16日下班前。(各单位秘书务必要登录管理系统对毕业研究生进行审核,并向研究生处提交毕业生汇总表)

2、离校通知单。6月23日下班前。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