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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1-09-30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学校将在10月中旬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准备贷款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包括: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6K纸本人手写,主要内容包括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c、承诺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末尾本人签名,写时期。

一份

10月12日前准备

2、

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必须有县(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师级)民政局的盖章。

一份

3、

身份证复印件

A4纸复印,正面在上半部分居中,背面在下半部分居中。

一式两份

4、

父母同意贷款书

只有未满十八周岁贷款学生需提交,父母手写,附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同上。

5、

学生证复印

A4纸复印,正面在上半部分居中,背面在下半部分居中。

一式两份

6、

一卡通及附带银行卡复印件

一卡通在上半部分居中,中行借记卡正面在下半部分居中复印。需在借记卡下方手写一遍卡号。

一式一份

7、

贷款合同

学校统一组织信息采集SAIS,需提交父母姓名、身份证号、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贷款办集中打印。

一式两份

信息采集后学校统一打印

8、

借据

学校统一组织信息采集SAIS,贷款办集中打印。

一式六联

二、其他几点说明

1、新生申请材料排序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

2、各学院组织填写《中国银行2011-2012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并于10月10日下班前将学院汇总电子版发送到abao365@qq.com;

3、各院新申请贷款不超过新生总数的24%,老生不给予新贷,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