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在10月中旬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准备贷款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包括:
1、
|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 16K纸本人手写,主要内容包括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c、承诺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末尾本人签名,写时期。
| 一份
| 10月12日前准备
|
2、
| 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 必须有县(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师级)民政局的盖章。
| 一份
|
3、
| 身份证复印件
| A4纸复印,正面在上半部分居中,背面在下半部分居中。
| 一式两份
|
4、
| 父母同意贷款书
| 只有未满十八周岁贷款学生需提交,父母手写,附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同上。
|
|
5、
| 学生证复印
| A4纸复印,正面在上半部分居中,背面在下半部分居中。
| 一式两份
|
6、
| 一卡通及附带银行卡复印件
| 一卡通在上半部分居中,中行借记卡正面在下半部分居中复印。需在借记卡下方手写一遍卡号。
| 一式一份
|
7、
| 贷款合同
| 学校统一组织信息采集SAIS,需提交父母姓名、身份证号、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贷款办集中打印。
| 一式两份
| 信息采集后学校统一打印
|
8、
| 借据
| 学校统一组织信息采集SAIS,贷款办集中打印。
| 一式六联
|
二、其他几点说明
1、新生申请材料排序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
2、各学院组织填写《中国银行2011-2012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并于10月10日下班前将学院汇总电子版发送到abao365@qq.com;
3、各院新申请贷款不超过新生总数的24%,老生不给予新贷,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