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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改2011级研究生基本信息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1-10-17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1级研究生基本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研究生院拟进行研究生基本信息更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10月14日-10月26日(双休日除外)

二、受理对象:2011级研究生

三、信息更改的申请程序:

1.下载并如实填写《研究生基本信息变动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2.经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认真审核,并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盖章。

3.报送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院综合处信息管理科。

四、信息更改需提交的材料:

1.姓名有误的,需提供①市局以上公安机关证明材料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研究生的报名登记表复印件⑤《审批表》。

2.性别、民族有误的,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原件及复印件③获得上一级学历和学位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研究生的报名登记表复印件⑤《审批表》。

3.身份证号后四位有误的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审批表》。(身份证号前14位号错误根据国家要求,不能更改。)

4.出生年度不予更改;出生日期中月、日有误的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原件及复印件③获得上一级学历和学位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研究生的报名登记表复印件⑤《审批表》。

5.更换导师或导师信息错误的研究生,还需填写《更换导师申请表》。

6.《个人信息变动申请》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在“原信息”内填写目前错误信息,用括号标明错误;在“现信息”内填写正确信息,用括号标明正确。

五、信息更改的相关要求:

1. 根据吉林省学位办公室关于2011级研究生个人信息修改的相关要求,此次信息修改为2011级研究生在学期间唯一一次更正个人信息的机会,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各培养单位及2011级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信息修改工作,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研究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有伪造行为者,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为方便办理,请拟更改信息的研究生于10月20日(本周四)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学部研究生处统一交研究生院,逾期者按规定时间自行到研究生院办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 王开宇(学部研究生处)何锴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86128(学部研究生处)85166175(研究生院)

办公地点:学部行政楼307室(学部研究生处)南区行政楼423室(研究生院)

研究生处

2011年10月17日

附件1:研究生基本信息变动审批表.doc

附件2:研究生更换导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