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凡需改造和更换电气线路、安装用电设备、购买使用大功率电器、临时用电必须经后勤处审批。为抓好节约型校园建设,保证供电安全,进一步规范购置电器安装的审批程序,现就购置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和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购置1000W(含1000W)以上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单位,购买电器设备之前须下载并填写《农学部大功率电器设备购置审批表》后,到后勤处办理审批手续。
二、学部对空调、电暖气等高耗能用电器严格控制,申请单位要严格掌控,必须购置的空调、电暖气等要详细说明该设备的用途和必要性。对用于改善办公条件和用于取暖的电器设备原则上不予审批。
三、用于教学和科研的电器设备须由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后,到后勤处办理审批手续。
四、各单位凡购置安装1000W(含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经后勤处对用电容量是否具备安装条件进行审核认证,并根据学部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和登记,对没有履行审批手续而自行购置安装电器设备的不予受理。
五、对于购置1000W以下的电器设备不需要审批,为掌握电器设备增加情况,各单位在购置电器设备前,须到后勤处办理登记手续。
资 产 处
财 务 处
后 勤 处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