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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保健对象进行慢性病筛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发布时间:2013-08-01 作者:张丽梅 点击:

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落实省直保健对象医疗保险待遇相关事宜的通知》(吉医保办字【2013】32号)的通知,将为省直保健对象进行一次慢性病筛查工作。筛查地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8号楼三楼贵宾门诊(新民大街71号);农学部保健对象筛查时间:8月11日至8月31日;必带省医保卡、特诊卡。具体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并于8月7日到人社处620室报送附件2《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韴查人员情况表》并领取《慢性病筛查通知单》。

联系人:张丽梅 电话:86228 13610717866

附件 1:《关于落实省直保健对象医疗保险待遇相关事宜的通知》(吉医保办字【2013】32号)

2、《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人员情况表》

3、《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保健医生选择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