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与中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现定于10月25日(周四)下午13:10-14:30,在学部科学讲堂100教室,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补办)现场办公。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新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指派一名辅导员老师带队;
2、学生请携带所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及黑色中性笔;
3、借据合同等材料现场签完后,各学院需上报的材料包括:
(1)银行卡复印件(份数:一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后补)
(4)贫困证明(份数:一份,需有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者其他具有民政职能(如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部门的盖章)
(5)贷款申请书(份数:一份,手写)
(6)续贷申请书(份数:学制减一,现场发放)
(7)品行说明书(份数:学制减一,现场发放)
(8)合同(份数:一份,现场发放)
(9)借据(份数:学制,现场发放)
(10)档案袋(分数:一份,现场发放)
其中材料(1-5)现场办公会前准备,材料(6-10)由学校提供,在办公会现场办理。请各学院在现场办公后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按照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并于10月26日(周五)下午13:30-14:30交到学生工作处326室。上交前请各学院认真自查,确保材料符合要求,以免影响放款进程。
3、原则上新贷只针对2012级新生。
4、请各学院认真填写《2012-2013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补)》(见附件),并于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673164297@qq.com。
学生工作处
2012年 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