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2-10-18 作者:梅娜 点击:

各学院:

经与中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现定于9月20日(周四)下午13:30-14:10,在学部科学讲堂100教室,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新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指派一名辅导员老师带队;

2、办理新贷时,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黑色中性笔;

3、借据合同等材料现场签完后,各学院需上报的材料包括:

(1)银行卡复印件(份数:一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后补)

(4)贫困证明(份数:一份,需有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者其他具有民政职能(如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部门的盖章)

(5)贷款申请书(份数:一份,手写)

(6)续贷申请书(份数:学制减一,现场发放)

(7)品行说明书(份数:学制减一,现场发放)

(8)合同(份数:一份,现场发放)

(9)借据(份数:学制,现场发放)

(10)档案袋(分数:一份,现场发放)

请各学院在现场办公后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按照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并于9月21日(周五)中午12:00-12:30交到学生工作处326室。上交前请各学院认真自查,确保材料符合要求,以免影响放款进程。

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