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08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5-05 作者:徐仁元 点击:

各学院、中心、机关党委:

为规范学部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结合以往党员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决定从2008年起,学部党委审批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实行党员发展工作联合审查制度。联合审查人员组成为:党务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发展工作的副主任、专职党务秘书,各学院、中心、机关党委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党务秘书或办公室主任。

对党员发展工作实行联审的工作程序:各单位对新党员和需办理转正手续的预备党员召开党委会审查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报党务办公室,党务办在上学部党委会之前召开专门会议,对各单位上报的情况进行逐个联合审查,形成联审意见后报学部党委会审批。

此通知

附件:

党务办公室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