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春季学期公选课已经结课,希望各单位通知任课教师及时报送成绩单。具体要求如下。
1、各门课程成绩需按开课时教务处下发的选课学生名单(EXCEL格式)记录,补选和退课的学生在名单上如实标注。
2、公选课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考核及格记相应学分。学生缺课1/3以上取消考核资格。对于取消考核资格和未参加考核的学生,由教师在成绩单中分别注明。
3、各任课教师须于5月16日前将成绩单纸质一份(需任课教师签名)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对于未按上述格式要求上报的成绩单将予以退回。
联系人:梅士伟
电话:86136
教 务 处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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