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工会有关精神,使教职工以健康的身体和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学校各项工作中,在总结去年教职工健康疗养工作的基础上,校工会、人事处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教职工健康疗养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单位选派的学校在岗全民所有制职工中的有关人员。
1、校工会承担疗养人员往返车费、住宿费(含矿疗费和保险费。)
2、疗养人员个人承担餐费280元,工会另外补贴每人40元,共计320元,餐费上车后交给带队老师,自带游泳衣等用品。
3、疗养人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认真填写登记表,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填报2个批次,以便统筹安排。请各分工会于5月16日前将登记表和疗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统一交到校工会。
根据学校要求,疗养人数按职工人数百分之一计算,不足百人的单位按百人计算。具体名额分配:畜牧兽医学院1人,植物科学学院1人,军需科技学院1人,公共教学中心1人,实验动物中心1人,人兽共患病研究所1人,学部机关及直属单位2人,后勤处2人,五星动物保健药厂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