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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08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手续费的紧急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8-06-06 作者:李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通知要求,吉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时,向毕业生收取手续费每人次50元(吉财综字[2000]第323号),保送研究生的毕业生不收取此费用。此通知已经在6月3日电话通知各学院学工办,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6日下班前将就业手续费收齐并上交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二00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