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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和发放“特殊党费”收据的通知

来源:党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8-22 作者:徐仁元 点击:

各学院、中心、机关党委,后勤党总支:

“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前期,学部广大共产党员按照中组部、上级党委和学部党委的有关要求,踊跃为灾区人民捐献了“特殊党费”。根据中组部和吉林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目前,共产党员自愿交纳1000元以上的“特殊党费”,中组部已为每名党员开出了“特殊党费”收据;另外,自愿交纳1000元以下 “特殊党费”的收据,由省委组织部印制并发到学部,请各单位到党务办公室领取“特殊党费”收据,并按附件相关规范性填写收据,发放到每名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手中。

联系人:徐仁元 电话:86141 办公地点:行政楼508室

信 箱 (dwbxry@126.com

附件:吉林省委组织部“特殊党费”收据样本正面

背面:

党务办公室

200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