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精神,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药,建立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形成支撑我国药业自主发展的新药创新能力与技术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有效、质量可靠的药品,国务院决定组织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现将“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课题组织申报工作。
2008年启动“新药临床研究”专题。课题支持年限为2008-2010年。
二、严格遵守《“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
请欲申报此计划的老师于9月4日(学部科技处截止时间为9月3日)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15份(附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高新办
附件:1、卫生部关于印发“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2、“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