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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8-08-26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精神,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药,建立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形成支撑我国药业自主发展的新药创新能力与技术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有效、质量可靠的药品,国务院决定组织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现将“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课题组织申报工作。

一、指南内容(详见附件)

项目一、创新药物研究开发

2008年启动“新药临床研究”专题。课题支持年限为2008-2010年。

项目二、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

课题支持年限为2008-2010年。

1. 化学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

2. 中药大品种技术改造

3. 生物技术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

4. 非专利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

项目三、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

课题支持年限为2008-2010年。

1. 药物安全评价技术平台

2. 新药临床评价研究技术平台

项目四、企业新药物孵化基地建设

课题支持年限为2008-2010年。

二、严格遵守《“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

三、注意事项

请欲申报此计划的老师于9月4日(学部科技处截止时间为9月3日)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15份(附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高新办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洪秀 余 丹 陈玉江

电 话:85167489 86202

电子邮箱:kjcgxk@jlu.edu.cn

附件:1、卫生部关于印发“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2、“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

4、单位基本信息

(相关附件见吉大校内有关通知)

科技处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