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校与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协商,决定于9月10日上午8:30,在学部学生食堂一楼,为学部贷款学生办理2008-2009学年续贷手续,请通知申请续贷的同学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贷款借据(已发放,请按附件图例填写)及黑色中性笔,按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因学部是三个学院同时办理,请各学院辅导员务必到场协助维持秩序,并收回借据。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借据填写说明.rar
学生处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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