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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9-08 作者:徐仁元 点击:

各学院、中心、机关党委,后勤党总支:

根据今年吉林省高教工委和校党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要求,现就学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 2008年新调入学部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党员。

2. 2008年新入学本科生、研究生党员。

3.2008年新入学的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工程学生党员。

二、工作程序

1.凡来学部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党员,各单位要把组织关系收齐后,按《吉林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的有关要求办理组织关系;凡2008年7月1日以后来学部参加工作或外出学习返校的教职工党员,要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教工)》并上报。

2.200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各单位负责收齐,并逐一审查档案,核准后,填写《吉林大学200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表》后,于9月12日前连同新生党员入党原始材料一起上报。

3.2008年新入学的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工程学生,凡是党员的,必须接转组织关系;确实不便于接转组织关系,必须到原单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填写《吉林大学200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表》后,于9月12日前连同新生党员入党原始材料一起上报。

三、有关要求

1.9月12日前,各单位党务秘书要对有关党员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登记,按规范要求填写有关表格,按时集中办理有关手续。

2.各单位要重视对2008级学生党员的审查,如发现有手续不全、材料不完整等情况,要与党员本人和原组织取得联系,及时予以补充;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及时上报。

3.各单位要特别注意对研究生党员的管理,要将他们及时纳入相应的支部,督促他们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并填报相关报格。根据研究生党员学习情况的特殊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凡研究生党员外出做实验或课题的,必须到党务办公室办理《流动活动证》。

4.成人教育处要按要求做好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工程学生党员的调查摸底、组织关系办理和有关表格的登记上报等工作。

四、相关说明

1.《吉林大学200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表》和《吉林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要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长春市内单位党组织转入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按《吉林大学200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表》(长春市内单位党组织转入)要求填报;长春市以外单位党组织转入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要分别提供学生党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本人联系方式、学历、入党时间、组织关系转出地、组织关系转出的具体单位、党员所在基层党委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党务办公室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