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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费、公寓费催缴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08-09-23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学部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老生须在开学后两周内,新生须在入学后两周内缴清学费和公寓费,方予注册。经学部财务核查,截止9月22日,尚有部分研究生欠费。请相关研究生于本周内到学部财务处补齐欠费,否则,非定向研究生缓发普通奖学金,新生缓发研究生证、医疗手册,直至缴清费用为止。另,参加贷款的研究生,只许用贷款抵其所欠学费,而不能用贷款抵付公寓费。

研究生处

200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