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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8-09-26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国家奖学金及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总体安排,2007—200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和《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暂行)》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校已将名额划分完毕,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正反面打印)及汇总表的各项信息要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如上报后发现错误不予更改。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包括纸制和电子版)要在10月8日下班前报送到学生处。

三、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办法,只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重点关注对象及一般关注对象)有资格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按附件表格的格式要求加盖学院公章,主管副书记签字;(纸制及电子版各报一份)。为了保证高质量的完成好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请各学院一定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材料(逾期不报的学院,后果自负)。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生处联系。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结束后,将马上进行学部2007-2008学年评奖评优工作,请各学院做好准备。

联系人:李玉俊

电 话:87836216

E-mail:79693344@QQ.com

附件:2007-2008国奖国励国助.rar

学生工作处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