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部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衡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根据农学部《2009年农学部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成立植物科学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领导。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杨振明
成 员:王彦清、王庆钰、都兴林、崔金虎、席景会、原亚萍、张世宏、郭庆勋、闫飞
秘 书:许矛
三、复试时间、地点
日 期
| 内 容
| 地 点
| 参加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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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前
| 推免生领取复试通知
| 研究生处
| 外推考生
|
10月8日上午
| 考生报到、体检
| 研究生处、门诊部
| 全体免推生
|
10月8日下午
| 外语测试
| 语音室
| 全体免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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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上午
| 专业课笔试
| 科学讲堂
| 全体免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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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上午8:30
| 综合面试
| 学院四楼会议室
| 全体免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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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下午
| 汇总、上报
| 学院
|
|
四、复试主要方式、内容、要求及成绩计算
(一)主要方式及内容
1、专业基础课:综合笔试,考试科目《植物生理生化》。答题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2、综合素质面试。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总分100分。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口语、听力)总分100分。
(二)要求
1、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由秘书妥善保存,备查;
2、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3、复试小组秘书工作职责:
(1)核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情况与报名登记表是否相符
(2)记录复试中的问题及考生的回答
(3)填写考生复试登记表
(4)统计考生复试综合成绩
(5)负责面试结束后汇总每个考生的各种表格及成绩,并上报。
(三)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基础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外语测试100分。
总成绩=(公示排名成绩×70%)+(复试成绩÷3×30%)。按总成绩排序后根据名额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专业基础笔试<60 分、综合成绩<120分)不予录取。(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英语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植物科学学院办公室
200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