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转发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8-10-17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校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大学)、强化高校社会服务功能,根据“十一五”国家创新体系(大学)规划目标,2008年度教育部将继续新建一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并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必须依托于吉林大学自然科学“985工程”二期建设平台或吉林大学“十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在该领域中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突出的科研特色和业绩。

2.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对技术、产品、工艺、装备等持续创新的能力。

3.具有科研成果工程化所需要的部分装备和基础设施,并能够为项目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能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4.具有高水平的人才队伍。管理团队和技术带头人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能力,在该领域能建成一支结构合理、工程化研究开发和系统集成能力较强的技术创新团队。

5.具有良好的建设条件支撑。

二、注意事项

由于此次为限项申报,请欲申报此项目的单位务必于2008年10月22日前(学部科技处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前)进行草报(不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便确定最后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洪秀 余 丹 陈玉江

电 话:85167489 86202

电子邮箱:kjcgxk@jlu.edu.cn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2、教育部工程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相关附件见吉大校内有关通知)

科技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