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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报申请2009年度拟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情况的再次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8-10-20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申报审批程序要求,凡拟于2009年度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的国际会议、双边会议及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以及拟于2009年对外宣布或承诺的上述各类会议等必须提前向教育部预报申请。预报成功后才能向教育部正式报批。只有获得教育部的正式批准,举办方才可以对外宣布或承诺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为确保我校2009年度拟举办或筹备的国际学术会议预报、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将相关材料于本周内(学部科技处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前)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 系 人:孙老师 王文东

联系电话:85166565 86204

电子信箱:sunyanqing@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表》

2、《2009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计划表》

(相关附件见吉大校内有关通知)

科技处

200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