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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费收费通知

来源:后勤处 发布时间:2008-10-21 作者:胡立山 点击:

各住户:

学部今年征收采暖费工作已经开始,收取标准参照去年《长春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热价为26元/平方米(政府文件调整价格后多退少补)。采暖期即使不用热,需提前提出申请并交纳20%供热费。敬请您尽快交纳采暖费,如逾期未能如数交纳,按照《长春市供热管理办法》需交纳3‰的滞纳金。交费时请把所有陈欠费用一并交齐(水、电、房费、卫生费、楼道灯费)。

学部在政府文件调整价格后发放采暖费,学部职工统一扣发采暖费、房费、水费、卫生费、楼道灯费,其他住户到办公楼收费办公室交纳。

10月17日暖气开始打压注水,望家中留人,如发现有漏水等情况请拨打水暖班电话:87836640

交费时间:2008年10月16日—2008年10月2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8:00—11:00

下午1:00—3:30

交费地点:办公楼一楼收费办公室

联系电话:87836310

后 勤 处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