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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08年度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8-10-22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为鼓励广大学生主动参与承担社会责任,培养合格公民,奖励高素质精英人才,经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公司与我校友好协商,从2008年开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公司在我校设立“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该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在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中推选,并请于10月24日下午16时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一、奖学金等级、金额及全校评选人数

1.奖学金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2.一等奖3名,奖金为10000元/人;二等奖7名,奖金为5000元/人;三等奖25名,奖金为1000元/人。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品学兼优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具体条件

(1)在评奖年度无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重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在班内排名前30%以内,并在该年度内获三等(或以上)校奖学金;

(2)取得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涉外(或外语)专业的一等奖申报者,英语水平须达到班级排名前10%;

(3)在评奖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至少获得以上一种荣誉);

(4)在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有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记录;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3.特别条件

申请者需在评奖年度内,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或社区服务,并提供相应证明。

四、申报材料

1.请申请学生填写《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

2.请各学院填写《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申请统计表》,并发送邮件至79693344@qq.com

3.学生申请须由所在学院两名全职任课教师推荐,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或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 李玉俊 联系电话:87836216

附件一: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申请统计表.xls

学生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