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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8-10-29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和学校通知精神,现将学部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09届在籍的全体本科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畜牧兽医学院17名,植物科学学院8名,军需科技学院13名。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社会公德意识强,毕业时能够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学习成绩优秀,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三年主干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位于本专业前50%。

3、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4、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高,在校期间曾被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本学年)。

四、评选办法

1、各班级按照评选的基本条件,提出人选,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然后,统一报学校审批。

2、获“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毕业时颁发《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

3、在就业过程中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五、具体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学风建设,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和宣传,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好评选工作。

2、要严格按照学部下达的名额组织评选,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同等条件下,对于主动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评选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

4、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与评选条件不符合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资格,且不在补选。

5、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录入学生管理系统。并打印一份,由主管领导签字,学院加盖公章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