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机关党委:
根据吉林省高教工委和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省高教工委将于11月3日至24日期间,对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利用11月7日前的时间,按照学校组织部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重点内容为:
1.2006年至2008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完善及落实情况;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情况;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情况;党员材料的归档情况。
2.发展党员的基础材料。主要包括发展党员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写实;计划发展对象上报的有关材料;正式党员的归档材料;发展党员及党员队伍的统计数据;党支部、党委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记录和其它有关发展党员工作材料以及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实证材料等。
3.检查工作中涉及的各类书面材料要按支部进行归类存档。
附件: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自查的通知.doc
党务办公室
200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