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进步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长春市绿园区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长春市绿园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
1、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事业单位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自然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引导计划项目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项目,持本人身份证件和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到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进行项目申报(其它附件,详见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区级一个计划,各计划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3、已经得到长春市绿园区科技计划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4、已经得到长春市绿园区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已到,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允许担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5、需要报送查新报告的项目,待初审通过,由区科技局通知后再进行查新。
地 址: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区政府413室)
E-mail:fanyufa41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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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中我区科技力量,发挥科技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为我区主导产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长春市绿园区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市绿园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区内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同科研单位合作研发本行业领先技术或解决本企业关键技术问题提供支持,重点支持汽车、轨道客车和农业机械关键零部件及生产装备开发与制造,车用、车载电子产品开发与制造,车辆检测设备及技术等领域。
一、汽车、轨道客车、农业机械关键零部件及生产装备开发与制造科技专项
1、汽车、轨道客车、农用机械关键零部件的开发与制造
(1)汽车发动机专用零部件及专用附属器件的研究开发与制造。支持可变气门正时(VVT)、发动机可控制燃烧速率(CBR)、缸内汽油直喷、汽油压燃、涡轮增压、增压中冷、自然吸气、高压共轨等车用动力系统各项新技术的新型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为国内自主发动机配套的各类汽车发动机专用零部件及附属器件的设计与制造。
(2)汽车传动系统新型零部件的研究开发与制造。包括重型汽车传动装置、新型离合器、驱动桥等专用零部件,支持自动机械变速箱(AMT)、无级变速箱(CVT)和双离合变速箱(DCT)等技术的关键零部件设计与制造。
(3)轨道客车中的牵引缓冲连接装置、车辆制动系统、车辆内部设备、车辆电气系统、车辆屏蔽门等车辆关键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
(4)为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配套的各类农业机械关键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大功率拖拉机各类专用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
(5)在汽车、轨道客车、农业机械生产中应用的各类先进制造设备及工艺装备的设计与制造。包括新型模具制造技术及装备的应用,高效、高精度、复合功能数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精密铸造技术及装备的应用等。
(6)高性能工程塑料、高性能陶瓷、铝镁合金等新型材料,在汽车、轨道客车、农业机械中的应用及替代金属零部件的生产。
汽车总线系统(CAN BUS)、变速箱控制系统(TCU)、电力助力转向系统(EPS)、汽车稳定控制系统(ESP)、安全气囊控制系统(SRS)、发动机控制系统(EMS)、GPS车载多媒体系统的设计与制造;新型仪表、汽车空调、电动门窗、车灯等关键电子电器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车用发动机氧传感器、绝对压力传感器、进气流量传感器和电子油门角位移传感器等产品的设计与制造;车用、车载电子产品嵌入式软件的开发。
1、用于汽车、轨道客车、农业机械检测,特别是无损检测的各种检测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各类检测技术的应用。
2、以车辆性能稳定性、运行平顺性(NVH)、安全性的评价与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检测实验室建设。
1、凡在长春市绿园区域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与上述企业开展技术合作的长春市内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申报。
3、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和产业化条件,并同意在承担项目中加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4、项目申请单位应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自筹配套经费应与所承担的研究任务相适应,原则上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的2倍。
5、项目申请者(负责人)年龄在55岁以下(按签订项目任务书时计算),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并且过去三年内没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6、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请一项长春市绿园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以参加者或合作者身份参加一项项目。
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根据提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
1、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附注(复印件)等;
2、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对项目申请指南和申请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联系。
地 址: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绿园区机关办公楼413室)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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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快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实施长春市绿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引导计划,择优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我区的产业升级。
3、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条件,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领域,并在3年内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立项后首资拨付项目投资总额度的60%,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拨付其余的40%。
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根据提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
1、企业在绿园区登记注册的各项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单位代码证);
2、创业团队核心人员认证材料(学历证明、获奖证书、论文等);
3、科技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评价证书、查新报告、专利证明等);
4、已申请贷款支持的项目,应在申请时提供企业开户银行信贷部门提供的承贷证明;
5、已投产的企业,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对项目申请指南和申请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联系。
地 址: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绿园区机关办公楼413室)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E-mail:fanyufa413@126.com
附件2:长春市绿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引导计划项目申报书
为全面实施我区融资平台、孵化器平台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创新科技服务措施,设立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主要支持科技融资平台的建设、孵化器平台建设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服务以及面向各类企业的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1、在绿园区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及商业银行合作的,已经开始运营并产生效果,具有一定规模的融资平台。
2、在绿园区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3、在绿园区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ISP运营商资格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建设的,面向各类企业的,同通信运营商合作的企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项目申请单位需填写项目申报书,根据提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提供下列材料(验原件,复印件两份)
1、登记注册相关文件(单位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科技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需提供ISP运营商证明文件。)。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对项目申请指南和申请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联系。
地 址: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绿园区机关办公楼413室)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E-mail:fanyufa413@126.com
附件3:长春市绿园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
长春市绿园区制造业信息化计划旨在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支持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全面提高企业技术开发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以此推动我区制造业信息化水平向高层次迈进。
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发建立产品集成设计平台、开发应用设计与制造一体化技术,网上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应用,研究开发企业业务过程协同管理平台及面向供应链的信息化服务平台等。
(1)在企业建立覆盖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集成系统,有一支信息化应用开发队伍;
(2)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效益突出。
重点开展包括三维建模、CAE、优化设计、模拟仿真、虚拟设计、逆向工程、人工智能等高端信息化单元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并在PDM(PLM)平台上实现上述多项技术和CAPP以及生产设备或生产控制系统的集成。
(1)具有使企业在设计和制造中能实现产品数据信息共享的信息化集成系统,有一定数量信息化工作专职人员;
(2)企业产品研发能力加强,产品质量显著提升,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效益显著。
将财务(成本)管理渗透到企业进、销、存、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实现管理信息系统中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全相关集成以及以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数据作为财务管理的主要依据。有条件的可以延伸实现CRM(客户关系管理)、SCM(供应链管理)、协同商务、物流管理、MES(生产管理系统)等内容。
(1)具有使企业在进、销、存、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和财务管理中实现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全相关集成和业务信息共享的信息化集成系统,有一定数量信息化工作专职人员;
(2)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效益显著。
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立项后首次拨付项目经费投入总额度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余下的20%。
1、企业在绿园区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了符合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技术创新机制;
2、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10%左右;
3、企业的质量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已经通过或正在申请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企业信息化应用基础较好,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的能力,政府引导资金与企业匹配资金的比例为1∶2以上,并出具匹配资金证明;
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一般为500万元以上,利税占当年销售收入的10%以上。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60%;
6、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根据提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纸件、一式二份,电子件)。
1、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2、企业委托或与信息技术开发服务机构合作开发软件及网络集成,需提供开发协议书;
3、反映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状况的有关证明文件;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对项目申请指南和申请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联系。
地 址: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绿园区机关办公楼413室)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E-mail:fanyufa413@126.com
附件4:长春市绿园区制造业信息化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以推动我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高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与涉农企业、广大农户紧密结合,大力推广应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加速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素质,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包括科技特派员富农行动专项、农业科技培训等专项。
1、对科技特派员富农行动的组织单位进行支持,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农户及农业产业化企业,把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直接应用于农业生产第一线,实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2、主要支持科技特派员在农业生产一线开展的超高产粮食新品种、特种蔬菜和水果新品种、动物新品系的培育、引进项目,种植、养殖新技术研究、引进、推广项目,粮食、蔬菜病害、虫害防治新技术的研究、引进、推广项目,动物免疫、防疫新技术的研究、引进、推广项目,使其能够在短时期内带动周边农户,获得较大经济效益。
1、科技特派员富农行动专项第一类项目由科技特派员活动组织单位进行申报。
2、科技特派员富农行动专项第二类项目由区政府选派的,持有区政府聘书的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
3、科技特派员富农行动专项第二类项目,必须对绿园某一农业生产领域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前景;
4、申报第二类项目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必须具有一定的项目匹配资金,区政府给予的资助引导资金与项目承担人和服务对象匹配资金的比例为1∶1以上。
1、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负责科技特派员富农行动专项的受理和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2、科技特派员富农行动专项第一类项目直接申报,第二类项目由农业科技特派员所服务的镇和所在单位同时推荐申报,并要求得到服务对象的同意。
3、申报科技特派员专项应提交的材料(文本两份,电子文本一份):
(1)申报第一类项目的,提供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农业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对象名单。
(2)申报第二类项目的,由项目申请人提供本人的科技特派员聘书复印件,项目申报书,并根据提纲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科技特派员技术成果专项配套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项目资金的全额预算报告;所申报科技成果的权威技术部门或专家鉴定证明。
农业科技培训专项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依托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和星火科技远程培训基地等载体,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推广最新的农业科技知识,加速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批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会管理、懂技术的高素质的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农村科技管理干部。
1、项目承担单位要有项目实施的资质条件,具有承担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培训的相应能力;
2、项目要有专人负责组织与管理,要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足够的匹配资金,政府引导资金与项目承担单位匹配资金的比例为1∶2以上,并出具匹配资金证明。
1、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负责农业科技培训专项的受理和组织实施管理。
3、申报农业科技培训专项应提交的材料(文本两份,电子文本一份):
农业星火科技专家大院专项以科技为先导,以项目为核心,引导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科技专家与涉农企业结合,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进一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2、高效、优质、无公害种植、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示范。
农业星火科技专家大院项目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首期拨付区科技经费投入总额度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1、农业星火科技专家大院项目必须由在绿园区登记注册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与在长涉农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共同建设,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
2、应具有一定规模且范围明确的示范集中区,有足够显示度和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3、应有来自涉农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多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群体。专家大院的首席专家应该是在省内外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并且应是拟在专家大院示范的科研成果的课题负责人。
4、农业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应有固定的办公、培训场地等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大院公示板。
5、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有足够的匹配资金,政府引导资金与项目建设单位匹配资金的比例为1∶2以上,并出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匹配资金证明。
6、有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专家大院建设要有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完成时间和推进工作的措施等。
7、在专家大院示范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新品种必须是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且已经有关管理部门鉴定、审定和认定的,并符合本区域种植和养殖条件。
8、农业产业化企业与高校院所应签订共建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责、利。协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科技专家大院地址、主要内容、双方职责、违约责任等。
1、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负责农业星火科技专家大院专项的受理和组织实施管理,以及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2、农业星火科技专家大院专项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由各镇负责组织推荐。
(1)农业星火科技专家大院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2)农业产业化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书;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对项目申请指南和申请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联系。
地 址: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绿园区机关办公楼413室)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E-mail:fanyufa413@126.com
附件5:科技特派员富民行动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及申报书
附件6:农业科技培训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及申报书
根据长春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我区有关规定,为提高全区人民的生活水平,针对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或重大项目建设等社会发展领域最为迫切的重大问题,本年度社会发展科技计划主要包括防震减灾、科技专利、科技奖励,以及社会公益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
(一)公共安全及防灾减灾领域新技术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工作、专项活动的开展。
(三)其他有关社会公益事业(包括医疗卫生、教育、城市建设等)有关方面的工作内容。
(四)依据《长春市绿园区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办法》,对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有重大贡献的奖励。
1、申报本专项支持重点的前三个方面的项目,必须是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有重大联系;申报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项目,必须针对我区社会发展相关的最为迫切的重大问题;项目前期工作较扎实;承担项目开发的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2、申报本专项支持重点的第四方面的项目,根据《长春市绿园区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办法》的要求申报。
1、符合支持重点的前三项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经镇、街、开发区一级政府推荐后上报区科技局。
2、涉及支持重点第四项内容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推荐,上报区科技局。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对项目申请指南和申请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联系。
地 址: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绿园区机关办公楼413室)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E-mail:fanyufa413@126.com
附件7: " target=_blank>长春市绿园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1、本申报书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编写,经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推荐,上报绿园区科技局。
(1)项目目标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定位准确,指标明确、可考核;
(2)项目任务明确,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3)项目所需科技经费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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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 □技术标准 □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 □新工艺
□新装置 □新材料 □计算机软件 □论文论著 □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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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国外发明专利 项,国内发明专利 项,其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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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外现有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现状及预期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研究基础(已有的研究开发经历,科技成果、科研条件与研究开发队伍现状等)
2.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产品的竞争分析,满足项目所依托的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的需求情况等)
3.主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如技术及产品应用产业化前景,在项目实施期内能够形成的市场规模与效益,对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的作用等)
4.项目实施中可能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
1.项目总投资预算、各项任务经费分配及分年度经费需求
2.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科技查新报告,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分析报告;
主 管 部 门: 长春市绿园区科学技术局(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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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其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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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主要经营业绩(新注册企业填报简要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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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新注册企业填报第一个财务年度预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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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电子与信息技术 □
(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
(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
(四)先进制造技术 □
(五)航空航天技术 □
(六)现代农业技术 □
| (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 □
(八)环境保护新技术 □
(九)海洋工程技术 □
(十)核应用技术 □
(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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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鉴定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明、特殊行业许可证批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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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指标(新注册企业填报第一年财务年度预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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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包括现有市场占有情况、国内同行业企业竞争情况、竞争力分析及今年市场占有情况)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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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注册企业在本区注册登记文件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存款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企业主导产品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符合绿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已于 年在绿园区注册。现承诺在绿园区经营十年以上,并于三年内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本申报书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编写,经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推荐,上报绿园区科技局。
(1)项目目标符合项目的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定位准确,指标明确、可考核;
(2)项目任务明确,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3)项目所需科技经费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和使用。
1、此文本一律用4号宋体字打印,并采用标准A4纸于侧面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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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2、高等院校3、科研院所4、政府机关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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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股份合作企业4、联营企业5、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有限公司7、私营企业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外商投资企业10、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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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高等院校创办的企业3、科研院所转制的企业4、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办的企业4、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6、高新区内的企业;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7、其他类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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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情况:□1、已通过2、正在申请3、未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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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管理先进、竞争能力强2、研究开发能力强3、信息技术应用具有较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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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网页2、产品多媒体制作3、应用CAD/CAPP/CAE/CAM技术
进行产品设计和制造4、应用MIS/ERP等技术实现管理信息化5、应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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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后的工作设想(对项目进行实际应用和推广设想)(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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