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专利申请与授权补贴是学校利用预算经费和长春市专利支持费结合起来对专利申请和授权进行的专项补贴,不是奖励津贴,补贴经审核后划拨至专利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卡中。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2007年9月10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的职务专利申请;
2、2007年9月10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授权职务专利(专利申请日为2004年1月1日以后)。
1、发明申请补贴1000元/项,实用新型申请补贴500元/项;
2、发明授权补贴2000元/项,实用新型授权补贴1000元/项;
3、2007年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发明授权1800元/项,实用新型授权800元/项,申请补贴与本年度相同。)
1、本专利补贴是以吉林大学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
2、补贴包括申请和授权二部分,申请部分不包括未委托专利代理的专利申请;
3、《专利补贴信息核对表》中遗漏的项目,应在反馈表中注明,其中,属于申请补贴的,应提供受理通知书原件。属于授权补贴的,应提供授权通知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代理费及登记费发票复印件。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组织核对《专利补贴项目信息核对表》,填报《专利补贴反馈表》,于本月20日前将《专利补贴反馈表》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无形资产管理科信箱(zscq@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