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人字[2008]10号
财务处、后勤处: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后勤处工人杨 涛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
杨 涛的退休时间从2008年12月起算,2009年1月起学部停发工资。杨 涛退休后的工资及各种补贴,按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核定的标准,由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统一发放。
另,退休后的住房公积金领取事宜,请到后勤处、财务处咨询办理。
农学部人事处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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