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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下半年答辩研究生离校工作说明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08-12-17 作者:王开宇 点击:

本次参加答辩研究生:

经与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沟通,现将学部2008年下半年答辩研究生离校工作作如下说明:

1、离校时间。12月28日。

2、毕业证、学位证的校对和领取时间。12月28日—31日(以通知为准),届时,需要毕业生及时对本人证书进行核对,确定无误后,统一前往学校盖章。

3、离校手续办理。因涉及退寝事宜(2009上半年已交寝费),本次离校手续需提前办理,所有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务必于12月23日下班前将离校通知单及退寝申请交研究生处,并提交研究生证、毕业生登记表,登记档案邮寄地址和本人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4、没有领取还贷存折的贷款研究生,到研究生处领取。

5、未领取就业协议的离校前到研究生处领取。

6、毕业生离校回家可为其提供半价购票证明,半价购票证明由各培养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doc

吉林大学农学部研究生校外居住(退.doc

半价购票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