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2008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校发[2008]238号)精神,结合学部实际,现就做好学部2008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1、学部2008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在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时间等方面将严格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进行。
2、各学院、中心、所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成立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委员,成员7-15人。委员会主任由各学院、中心、所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学院中心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各学院、中心、所主要负责人提出建议人选,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于12月19日上午10时前报学部人事处,由学部人事处统一上报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小组批准。聘任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本单位不具备单独成立的,可聘请外单位人员或与其他单位联合组成聘任委员会。
3、各学院、中心、所根据学部2006年教师职务定设编时所下发的《吉林大学农学部教师职务业务条件》、《吉林大学农学部公共教学类教师职务业务条件》,制订本单位的聘任细则,细则的条件要求要不低于上述业务条件要求,并于12月24日前报学部人事处。
4、指标分配。根据学部管理权限,学校将把本次聘任指标统一下达给学部,学部将按照各单位现有教师数量和学科情况于12月24日前将本次各单位教师各级职务聘任指标下达到各单位。
5、各单位根据学校本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日程安排,制订出本单位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日程安排,并于12月22日前报学部人事处。其中,各单位在组织考评时,对拟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应在本单位进行述职并进行成果展示,学部不再另行组织。
6、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部的统一布置合理安排本单位教师聘任工作日程。
(2)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本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3)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有关文件规定,领会文件精神,确保在本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不出任何差错。
对在本次教师聘任工作中有疑问的,可与学部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林 森 刘 妍 联系电话:86221、86226
附件: 1、吉林大学2008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2、吉林大学农学部教师职务业务条件;
3、吉林大学农学部公共教学类教师职务业务条件。
人事处
2008年12月18日
吉林大学2008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1].doc
吉林大学农学部教师职务业务条件.doc
吉林大学农学部公共教学类教师职务业务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