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学院(中心、所)所属的系(室、中心、基地等)的主任、学部各党支部书记在完成教学和本职工作基础上,对本单位日常管理、党支部的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为鼓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经2008年9月4日学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上述人员发放补助。
学部各学院(中心、所)所属的系(室、中心、基地等)的主任、副主任;学部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其中,主任、副主任名额根据《农学部教学科研组织负责人选配原则和程序》(部发【2005】21号文)规定的选配原则确定,党支部书记名额以学部党务办公室核定的为准。
1.按实际在岗月份数计算补助金额,年底一次性发放。发放前由各单位对发放对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
2.主任、副主任兼任支部书记的只享受一项补助,可就高发放。
3.各单位将核定后的主任、副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补助呈报表于每年12月31日前分别报学部人事处和党务办公室进行审核。
4.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由学部党务办公室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各学院(中心、所)所属系(室、中心、基地等)主任、副主任补助呈报表.doc
农学部各党支部书记补助呈报表.doc
联系人:党务办公室 :徐仁元 电话:86141
人 事 处 :汤文庭 电话:8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