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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工人崔春花、杨波退休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9-05-21 作者:张丽梅 点击:

财务处、后勤处、五星动物保健药厂: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提前离岗(原后勤处)工人崔春花、五星动物保健药厂工人杨 波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

崔春花、杨 波的退休时间从2009年5月起算,2009年6月起学部停发工资。崔春花、杨 波退休后的工资及各种补贴,按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核定的标准,由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统一发放。

另,退休后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事宜在门诊部咨询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在财务处、后勤处咨询办理。

农学部人事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