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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黄永珍等2名职工退休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9-11-25 作者:张丽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后勤处职工黄永珍、提前离岗(原军需科技学院)职工韩春芳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

黄永珍、韩春芳的退休时间从2009年11月起算,2009年12月起学部停发工资。

上述人员退休后的工资及各种补贴,按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核定的标准,由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统一发放。

另,退休后的住房公积金领取事宜咨询财务处、后勤处办理;独生子女奖励费领取事宜咨询门诊部办理。

农学部人事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