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确保生源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复试应由本专业教师(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除外)负责书面记录。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都兴林
成员:杨振明 王庆钰 潘洪玉 席景会 原亚萍 李绪彦 闫飞
秘书:许矛
根据我院的报考情况,面试分为两个小组:
组一:(报考植物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考生参加)
组长:都兴林
成员:杨振明 王庆钰 原亚萍
秘书:胡军
组二:(报考植物保护专业的考生参加)
组长:席景会
成员:潘洪玉 张世宏 尚庆利 刘金亮
秘书:张祥辉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符合吉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3、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学校免试推荐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对其推免资格进行复核。资格复核在考生报到和面试环节中进行。
四、时间安排
日 程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3月14日 下发复试通知
3月24日 8:00—11:0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科学讲堂101教室
3月25日 8:30—11:30 外语测试 科学讲堂100、101、102教室
13:00-15:00 专业课笔试 科学讲堂100、101、102、105教室
3月26日 8:00—9:30 一组综合面试
9:30—10:30 二组综合面试 学院4楼会议室
13:00-16:00 体检(6:30—7:30空腹抽血) 和平校区门诊部
3月27日 上报拟录取信息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的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由学院组织。
专业课笔试科目: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
作物学 01方向《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4方向《作物遗传育种》
农业资源与环境 03方向《植物营养学》
植物保护 01,02,03方向《植物病理学》;05方向《普通昆虫学》
植物学 《植物分子生物学》
作物领域(专业型) 《农学概论》
2.外语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满分5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二)复试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2.复试小组秘书负责专家的提问和考生的作答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处存档。
3.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
4.导师不是复试小组成员,可旁听所报考考生的面试环节。
5.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确定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注重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6.跨学科考生须加试本学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7. 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及格线,面试为60分为及格线,外语测试根据考生成绩确定及格线。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没有达到及格线不予录取。
(三)成绩算法:
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按百分制)=(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250×40%)×10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须符合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学部内调剂工作在复试结束后2日内进行,根据各学科生源余缺情况,由考生自行填报调剂申请表。调剂考生可不再进行专业课笔试和其他测试。但由学院统一组织第二次面试。
七、录取
1、各学科严格按照2014年招生计划数录取。
2、实行导师——考生互选。考生在复试前按所报考的研究方向选择导师,复试合格没有被导师选择的考生可以在学院内二次补录。
3拟录取考生名单分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
八、工作纪律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一项纪律性强的工作,学院个学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各学科要选派副教授以上人员参加复试工作,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
3、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做好保密。复试结束后将复试试题、答案、试卷存档。
4、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复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
5、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两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后处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7835726 87836102
植物科学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