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复试组织管理、复试基本要求、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工作纪律
同学术型。另成立以专业方向为单位不少于5-7人的复试小组,非复试小组的导师可以参加面试进行旁听。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2014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领导。
复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赖良学
副组长:雷连成
成 员:张晓楼 张西臣 柳巨雄 刘国文 栾志伟 宋德光 李小兵 丁壮 刘明远
2、各系、所成立以学科、专业方向为单位5-7人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非复试小组的导师可以参加面试进行旁听,复试应由本专业教师(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除外)负责书面记录。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符合吉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3、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学校免试推荐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必须按复试时间到校报到,由导师和系共同复核其推免资格,对不能如期报到或明确放弃读研的推免生,导师必须及时上交签字的书面说明,并附学生本人提交的情况说明或申请。经学院核实后,在复试前及时收回推免指标,继续交由该导师以供其在复试中招生,坚决避免后期不入学造成学院指标作废的现象。
四、时间安排
日 程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3月14日 下发复试通知
3月24日 8:00—11:0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科学讲堂101教室
3月25日 8:30—11:30 外语测试 科学讲堂100、101、102教室
13:00-15:00 专业课笔试 科学讲堂100、101、102、105教室
3月26日 13:00-16:00 体检(6:30—7:30空腹抽血) 和平校区门诊部
17:00前 申请调剂 兽医楼225室
3月27日 8:00-11:30 综合面试(第二批) 科学讲堂(具体教室见现场通知)
上报拟录取信息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的主要方式、内容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校发《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执行。复试内容包括: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②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
③外语测试50分。
专业课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由学院统一安排,面试由各学科自行组织,外语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
具体如下:
② 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应确定专人对专家的提问和考生的作答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交学院存档。
③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
③ 导师不是复试小组成员,可旁听所报考考生的面试环节。
⑤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确定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注重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跨学科考生须加试本学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及格线,面试为60分为及格线,外语测试根据考生成绩确定及格线。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之一没有达到及格线不予录取。
4、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按百分制)=(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250×40%)×10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复试成绩汇总完成并公示后,各学科严格按照2014年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2、按照考生最后总成绩进行分专业排名,合格考生从高分开始顺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单独排名,优先录取,调剂考生统一按复试小组内: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第二次的)+英语复试成绩进行排名。复试小组外:初试成绩+英语复试成绩进行排名。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考生按所报考的研究方向选择导师,获得招生资格的导师只能在复试后总成绩排名在录取计划数之内的考生中进行选择,只有在高分考生出现放弃选择时,报学院批准才可顺次从紧邻的下一个考生进行录取,不得出现跳跃录取。导师必须按计划数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复试成绩公布后8小时内)选择导师,未找到导师录取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报学科的录取资格。
3、招生计划数按本学科2013年原有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数测算,不含兼职导师数,每名导师最多可招收3名硕士生,其中学术型不超过2名。学术型招生指标已分配,专硕招生细则另行通知。
七、调剂
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校内调剂工作在第一次复试结束后进行,由考生自行填报调剂申请表。校内调剂考生不再进行专业课笔试和其他测试,但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第二次面试。
八、工作纪律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一项纪律性强的工作,各学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要选派副教授以上人员参加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各学科须将本单位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于3月18日前报学院,以便学院在考生报到后复试前将有关事项张贴或上网公布。
3、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应做好保密。复试试题、答案均应出A、B两套,由学院随机抽取使用。复试试题、答案、试卷应存档。
4、出题教师由学院统一在考前随机指派,各学科及任课老师不得进行辅导等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5、学院将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复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
6、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两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后处理。考生投诉电话:研究生科研办0431-87836405 纪检87836158。
动物医学学院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