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部2008年夏、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执行不实行学分制(三学期制)的2005版培养方案的有如下1个专业:2004级动物医学。
(二)、执行最新的2005版培养方案(三学期制)的是2005级、2006级、2007级
(三)、执行2009版培养方案(三学期制)的是2008级各专业。
(一)、2004级动物医学专业从短一周(2008年8月11日)至第十六周(2009年1月10日)进行秋季学期的教学,第十七周(2009年1月12日至2009年1月17日)考试。
(二)、2005级至2007级各专业从短一周(2008年8月11日)至短六周(2008年9月20日)进行短学期的教学,从第一周(2008年9月22日)至第十六周(2009年1月10日)进行秋季学期的教学,第十七周(2009年1月12日至2009年1月17日)考试。
(三)、2008级学生8月30、31日报到,9月1至21日军训。从第一周(2008年9月22日)至第十六周(2009年1月10日)进行秋季学期的教学,第十七周(2009年1月12日至2009年1月17日)考试。
一般为周一至周六1-8节,特殊情况下可以安排周一至周五晚上。
(1)、各单位制订本单位所属各专业开课计划,分解教学任务,按各专业汇总成开课计划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及进程对各专业本学期的开课情况进行审核后将开课计划汇总表返回各单位;
(3)、各单位组织学生进行选修课的选课,选课后根据选课人数确定能否开课。
(4)、各单位填写教学任务书(学院部分)后送至各开课单位,各开课单位安排教师,填写教学任务书中任课学院部分后,返回至各专业所属单位;
(5)、各开课单位核对自己所属专业课程落实情况后,将一份教学任务书报至教务处排课,另一份留底存档;
(6)、教务处按照各单位上报的教学任务书进行课程表的编排(实验课程除外)。
(7)、将课程表初表下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对实验课程进行安排(实验课按照普通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的顺序由任课单位进行安排);
(8)、形成完整的课程表由各单位组织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并由各单位将意见进行整理后反馈给教务处;
(9)、教务处参照反馈意见对课表进行调整并最终定稿,报学部领导审批后下发各单位执行。
教务处负责普通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等课程的理论课程进行安排,各学院(中心)负责对实验课程进行安排。
1.本次课程安排根据各自专业课程特点、实验室建设情况、相关实验特点及学生实验分组情况由各任课单位安排实验课程。
2.本次课程表在征求意见时,在任课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后,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3.各单位在上报教学任务书时,请对选修课程及选课人数进行标明。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进程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防止出现因某一个单位工作滞后而影响整个学部的课程安排工作进度。
5.两名教师上同一门课程一定要标明每人的学时数和该部分名称。有特殊要求的老师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留下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6.各学院一定要根据学生年级和专业的不同,分别按照不同的培养方案安排课程,课程的任何变动(更改学时、学期、内容等)必须经过教务处的书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