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拟于国庆节后安排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现将开课准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公共选修课以大班课为主,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第9-11节。
2、各单位应调查了解本单位课程资源情况,重点是确定以前开设过的公共选修课程,秋季学期能否继续开课;以及所开设课程对于学生年级专业、选课人数及开课时间安排等要求,填写汇总表。
3、为增加课程资源,鼓励教师申报开设新的选修课。申报新开选修课,应填写开课申请书,由本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并附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部组织审查后开设。
4、各有关单位须于9月12日下班前将汇总表及开课申请表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