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手机伴侣卡退费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8-09-24 作者:殷志成 点击:

各位同学:

9月5日和23日,有几名校外女青年在学部二号公寓推销“手机伴侣”电话卡,经查,该“手机伴侣卡”非网通公司发售,使用中经常出现问题。9月23日校园110根据举报及时在二号学生公寓将兜售“手机伴侣卡”的四名女青年截获,并向驻地公安机关报了案,此案现已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为了挽回学生的经济损失,学部保卫处联系公安机关向销售商提出了无条件退费的要求,由销售方把买过的“手机伴侣卡”中的话费余额退给学生。经公安机关确认,下列已交手机伴侣卡的学生,可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保卫处713室办理退费:

张 婷 覃 欣 杨 波 张亲亲 杨先香 李 玲 梁淑霞 石雨霏

徐 丹 田晓丽 邓 杰 李书萍 周 伟 肖 飞 宋 蕾 夏 菁

李 丹 赵 源 于海洁 高鹏飞 刘 威 张犁苹 杨志强 马 斌

姜雪莹 姜 琦 何湘茹 亢秀秋

请以上二十八名同学尽快到学部保卫处领取退款。同时提醒广大学生,切勿轻信来校推销产品的各类人员,不要购买上门推销的产品,如发现推销人员,请及时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内线:86110、86000 外线:87836110)。

联系人:王恩发 联系电话:87836244

保 卫 处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