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部领导工作变动情况,经2008年9月24日第8次学部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学部领导工作分工、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进行如下调整: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干部工作和财务工作。
工作分工:负责党委日常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部工作除外),宣传文化工作,统战工作,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信息管理工作,机关党委工作。
工作分工:负责人事工作,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科研工作,实验室建设(与学科、科研有关的部分)。
分管部门:研究生处,科学技术处,人事处,学报编辑部,五星药厂。
工作分工:负责本科生教学,成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网络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外事工作,校友工作,实验室建设(与本科教学有关的部分)。
分管部门:教务处,成人教育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档案馆,图书馆。
工作分工:负责行政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学部长),保卫工作,资产管理工作,后勤工作,基建工作,保密工作,原军需大学善后工作,其它专项事务工作。
分管部门:学部办公室,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办公室。
工作分工:主持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审计工作,教代会,工会,妇委会,信访工作,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