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200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推荐200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结合学部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水平;其中,对业务水平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成 员:张乃生 刘静波 王庆钰 丁洪浩 高英杰 朱德威 陈凯光 王卫宏 崔成锐 李玉俊
(二)学部推免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学部推免生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7836132。
(三)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及部分专家等7~9人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200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择优遴选为推免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
4.课程总成绩、主干课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排名均名列专业前1/4之内。单科成绩60分以上;选修课成绩必须合格且修满规定学分;所有成绩加分不计入总成绩。多次重修的课程成绩按正常期末考试(非重修)时的第一次成绩计。
在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或PETS—4级及其以上考试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推荐为免试生或不参加常规推荐排队:
5.主干课程有补考或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含补考或重修通过)。
(三)获准被推荐的学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资格:
根据学校关于名额分配原则和学部学科专业情况,学部内各专业具体的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向校外推荐的推免生名额不能用于校内推荐,向校外推荐的推免生按等额确定人选。
1.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吉林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二)。
2.学院按限额的120%有序确定推荐面试人选。由学院组织研究生各专业指导小组根据学生的志愿组织面试,提出推荐意向。
3.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审定后,按实际限额择优确定推免生人选。
4.接收学院按照研究生入学复试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组织进行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操作办法另行制定),复试合格的学生最终确定为推免生录取人选。推免生录取人选不再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
5.入选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部教务处,由学部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将审定的名单在学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之后上报学校。
1.对校外推荐推免生工作,要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进行,以维护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学校的声誉;要遵循内外统筹、统一标准、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
2.被推荐单位必须是有推免生接收资格的学校和科研机构。
3.为了确保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公平地获得相应的机会,已被推荐到外单位的学生如未被接收,将不再参加校内推荐。
各学院要按照推免生工作进程表时间安排(见附件三),将校内和校外推荐的推免生情况分别录入数据库(见附件四),按时上报学部教务处,学部推免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后上报学校。
对按“创新人才”标准特别推荐的学生,要求符合常规推荐的相关遴选条件,其中学习成绩可以放宽到名列专业前1/3之内。对于个别在某一方面特别出色的学生,如突破此规定,须经学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定资格。
1. 申报推荐“创新人才”推免生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推荐,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按“创新人才”推免生有关条件进行审核,将符合推荐资格学生的材料报学部教务处。
3.学部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学生提交的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
4.学部将按学校要求组成“创新人才”推免生面试答辩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将由相关学科的高级职称教师组成。
5. 学生参加公开选拔答辩,专家组根据学生的学术专长、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经过讨论、记名方式投票确定“创新人才”推免生推荐人选。
6. 确定为“创新人才”推免生推荐人选的学生参加接收学院组织进行的推免生复试,复试合格的学生最终确定为“创新人才”推免生录取人选,接收学院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接收。“创新人才”推免生录取人选不再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
(一)推免生占用各学院当年的招生限额。学部按有关规定核定公布学部2009年各学科专业点接收推免生计划(见附件五)。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根据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点录取推免生计划在一级学科内自主填报学科专业点志愿。
(三)各学科专业点学术委员会或相关机构组织专家根据学生的志愿依据择优录取,按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计划录取推免生。
(四)向校外推荐的推免生,通过学院和个人自主联系的方式确定接收学校。
(五)学校对推免生人选,按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于10
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推免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点”处一律填写“吉林大学”。网上报名结束后,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日期,于11月10—14日到吉林大学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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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免生应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委托培养的学生。定向学生在定向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参加推荐。
(二)各学院可自行安排对学生的能力评定考核,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