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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7-09-07 作者:鲁钰锋 点击:

各单位:

旧城改造项目施工以来,校园交通管理难度加大。为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现对校园交通管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施工期间校园一号院主路实行单侧(东侧)停车,为缓解车辆通行不畅等问题,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凭有效的校内通行证,一号院主路车辆停放统一停靠在路的东侧,路的西侧严禁停车。

2、切勿阻挡路口及消防通道。为了保证车辆进出及发生意外时救援道路的畅通,车主在停车时应当避开路口及消防通道。

3、给旁车预留足够的驶出空间。停车时尽量贴边,给周围车辆预留足够的驶出空间,以免麻烦别人的同时,给自己造成风险。

4、车内留电话。建议车内留挪车电话,一旦车辆发生刮碰或需要挪车,以便联系。

5、自律停车,不要一车占用两个车位。即便在车位充足的地方,也要将车按规定停进车位内,不要出现一车占两位的情况。

6、严禁超速,杜绝鸣笛。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时,不能超过规定速度25km/h,校内所有车辆应服从校区安保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7、所有停放在三环广场的车辆,三个进出口(标有禁止停车)禁止停车,机关楼前禁止车位外停车及压线停车。机关楼前雨搭下禁止停放车辆。

从即日起,安保人员将对违规车辆及人员予以通报,并在年终对各单位综治考核中予以扣除相应分数。

请各单位认真传达落实此通知要求,教育所属人员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自律停车,共同营造平安、顺畅、和谐的校园环境。

西区保卫办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