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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校园交通管理的几项规定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7-11-03 作者:鲁钰锋 点击:

各单位:

目前,校园旧城改造项目施工已接近尾声,除一号院个别停车位正在修建外,校园道路都已修善完毕。为了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现将校园交通管理及机动车停放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从即日起一、二、三号院校园主路及辅路禁止停车,一号院机关食堂至幼儿园一线主路两侧限时停车,停车时间为教职工午饭时段(周一至周五,11时-13时)其它时间一律禁止停车(除施工车辆)。幼儿园门前家长在早晚接送孩子时可在靠近幼儿园一侧临时单向停车,做到即停即走。

二、机关行政楼前恢复按车位停车,即三环广场周边均可依次停车;机关行政楼前按位停车,并要停车入位,禁止压线停车、横向压线停车等不规范行为。

三、各公用楼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也要按车位有序停车,正门前禁止临时停车及存放自行车。

四、校园内行车要文明驾驶,车速一般不超过25km/小时,校园内道路禁止越线超车、鸣笛等违规、不文明驾驶行为;老年活动中心前路段为消防通道,现已设置为单向车道,除车位外禁止停车。

五、禁止校外人员车辆长期停放或过夜,如发现有校外人员在校内停车位长期停放或过夜的可向校园110举报,举报电话外线87836000,内线86000。

六、在校园内违规驾驶行为及违规停车行为将被安保人员拍照记录,贴条提醒。凡属校内师生员工的车辆,将上传学校在校园网曝光或书面通报。违章车辆在单位年终综治验收考核中按规定扣除单位相应分数。家属区车辆、外住户车辆三次不服从安保人员管理的将取消进院资格,半年内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吉林大学西区保卫办

明德物业吉大西区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