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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7-11-06 作者:保卫办 点击:

各单位:

为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吉林大学2017年防火工作方案》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校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提高广大师生学习消防知识、关心消防工作、参与消防活动的积极性,决定开展西区 “11.9”冬季防火消防宣传月“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一、时间安排

11月1日至30日为防火宣传月, 11月9日为防火宣传日。

二、活动内容

一、校区将在“11.9”当天集中开展防火宣传日防火宣传。防火宣传日前保卫办向各单位统一发放消防宣传挂图,校区在11月9日开展“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安全”消防安全主题签名、发放防火宣传单等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在消防宣传月期间,通过采取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发放传单及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消防疏散演练等各种形式,宣传学习“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扑救火灾及逃生自救能力,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图书馆、教室、锅炉房、配电房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消除。

三、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及人员疏散演练活动。各单位举办专题培训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使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

四、举办消防安全月“安全伴我校园行”主题征文及宣传活动。征文活动期间面向校区师生征集消防安全优秀稿件,在校区广播、宣传栏海报、消防常识普及展板发布,充分发动师生积极性,分享交流消防安全常识,培养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安全的安全理念。

五、举办值班员及义务消防队消防能力培训。对校区义务消防队举行一次灭火器消防栓使用、应急疏散门操作、消防疏散逃生常识培训,通过培训实现校区义务消防队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水栓,会操作应急疏散门,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消防宣传月期间,各学院、学工办和公寓管理部门每周联合开展一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检查,纠正寝室违规使用电器行为;保卫办也同时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抽查,向公寓内学生发放防火安全传单,介绍防火安全常识。由各学院、所、基地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秘书联合系(教研室)主任,走进办公室及实验室做好消防安全宣讲及检查工作,严格防火安全制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防火宣传月活动要突出师生积极参与这个主线,力图通过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逃生能力,提高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水平。

二、各单位要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深入推进校区消防宣传工作,巩固构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成果,具备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四个能力”。

三、严密部署,自查自改。各单位要制订宣传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对本单位楼内的隐患问题,主要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根据隐患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尽快实施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建立隐患台帐。

四、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各单位要建立长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巩固消防宣传月工作成果,保证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单位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请通过校园网及时报道。

各单位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综治检查验收重要内容。

保卫办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