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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7-11-27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8号)要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专家信息

1.信息不完整或近3年没有更新信息的专家。

为确保专家信息完整、有效,请有关单位提醒相关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在12月10日前登录国家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168.160.158.231/nosta )填写并提交详细信息,信息没有变化的专家也要登录平台进行提交确认,以示信息有效。

专家登陆用户名为附件1表格D列手机号,如密码忘记,可通过登录页面“忘记密码”找回。因手机号变更而无法找回密码,请专家本人通过电子邮件(nostaxxc@mail.nosta.gov.cn )联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找回。如不适合承担评审工作、已退休或专家本人主动退出专家库,请于12月8日前填写附件1表格F列说明相关情况,通过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学校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kjckx@jlu.edu.cn )。

2.缺少联系方式的院士、国家杰青和。

请校内有关单位,按照附件2名单,补充信息并于12月8日前通过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学校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kjckx@jlu.edu.cn),如存在身份有误、不适合承担评审工作或专家本人不愿入库等情况,请在附件2表格E列选择相关情况。

二、补充专家

(一)补充范围

专家储备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需要补充专家的具体学科专业详见附件3。

(二)基本条件

1.新补充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3.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或在省级以上学会、行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

4.院士、国家杰青和,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前5、一等奖前3和二等奖前2完成人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入库,各单位不要重复推荐。

5.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如已入库或已由其它单位推荐,无需重复推荐

6.满足上述条件,请各中层单位填写附件4,并于12月8日前通过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学校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kjckx@jlu.edu.cn)。

三、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鑫 代华 张丽华

电 话:85168635

电子邮箱:kjckx@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信息不完整或近3年没有更新信息的专家名单

2. 吉林大学待补充手机号的相关专家名单

3. 需要补充专家的学科专业名录

4. 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5.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

(相关附件见校内通知)

西区科技办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