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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填报2016年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7-12-18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单位:

根据人事处关于核发教学奖励津贴、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完成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成果奖励津贴的申报工作。

一、奖励标准

(一)专利类

包括:1、中国专利金奖(50万元);2、中国专利优秀奖(10万元);3、发明创业奖(特等奖)(10万元);4、发明创业奖(5万元);5、国外发明专利授权(2万元);、6、国内发明专利授权(6000元);7、实用新型授权(1000元);8、外观设计授权(500元)。

(二)其它类

包括: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00元)2、新品种(国家级)(2万元);3、新品种(省级)(5000元);4、取得国家新药受理号(1万元);5、新药临床批件(2*M万元);6、新药证书(10*M万元);7、兽药国家Ⅰ类(2万元);8、兽药国家Ⅱ类(5000元);9、兽药国家Ⅲ类(3000元)。

二、工作流程

1、成果负责人填写《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成果津贴分配表》(附件1),经签字确认后送交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审核无异议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于12月25日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专利与成果管理办公室专利部。

三、相关说明

1、每个项目(专利等)均须填写一张分配表,专利负责人签字,请尽量提前送至所在单位,以免影响所在单位的工作进度。

2、津贴核定以签字、盖章纸件为准,无需提交电子版。请各单位一定做好通知工作,以免造成漏报。

3、国内授权专利请参阅《2016年度吉林大学授权专利信息参考表》(附件2)。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请参阅《2016年度吉林大学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参考》(附件3)

5、植物品种权、国外专利、新药临床批件及其它获奖证书等需同时请提交复印件。

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无形资产管理科对填报项目进行核实。

7、与外单位联合取得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吉林大学。

8、联系人:冯丹纯、张春秋(科技处专利部),联系电话:85168265;办公地点:南区鼎新楼A538室。李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无形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85151085,办公地点:鼎新楼C453室。

附件:1、2016年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成果奖励津贴分配表

2、2016年全校授权专利参考表

3、2016年全校软件著作权登记参考表

(相关附件见 )

西区科技办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