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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8-03-07 作者:保卫办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做好吉林大学2018年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区安全管理,确保校区安全,决定开展“春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时间方法

即日起至3月末,日普查与重点查相结合,动态化、常态化进行。

二、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范围涵盖校区所有建筑及场所,重点是学生公寓、文体活动中心、食堂、超市、科学讲堂、办公楼及实验室等场所。

三、排查整治内容

1、学校安全工作通知要求落实情况,各单位安全组织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2、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防火设施、设备是否在位有效,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覆盖。

3、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及校区其他办公场所违规使用电器情况;私拉、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及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

4、科学讲堂和实验室的防火安全组织、制度和责任制是否落实,灭火和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储使用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学生上课期间实验操作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5、校园内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逆行、抢行、不避让行人、违规鸣笛、车辆随意停放、行人闯红灯等校园交通违规违法行为。

6、是否存在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重点工种人员无证上岗和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审批违章装修和变更用途;违规私搭乱建隔断、库房及影响逃生、灭火救援;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活动未落实防火措施问题。

7、凡校区内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等要按照《吉林大学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先报审后,再组织施工(保卫处主页下载专区有审批表)。房屋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材料进行装修。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发动,推动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防止出现“走过场、轻程序、没结果”的现象。

2、各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负责人和完成时间,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减少隐患存量,控制隐患增量。

3、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各单位要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巩固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保证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校区将本次隐患排查作为年终综合治理工作验收的一项内容,并逐项填写单位自查人、自查时间、问题台账、整改措施等归档备查。

西区综合办保卫办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