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发展计划2019年度项目指南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申报要求的补充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8-07-03 作者:王文东 点击:

校内有关单位:

吉林省科技厅现将省科技发展计划2019年度项目指南医药健康领域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医药健康专项的申报要求做如下补充: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1年以上(企业可适当放宽)。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如有医药健康领域在研项目,不允许再申报2019年度医药健康领域项目。

三、技术攻关类项目,高校、科研机构可独立申报。

四、医药健康专项立项项目,以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为主体承担的科技项目,专项资金按30%前补助和70%后补助方式资助,即立项时拨付30%经费,其余70%验收合格后拨付;以高校、科研机构等非营利性机构为主体承担的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分两次资助,即立项时拨付50%经费,其余50%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效果拨付。

西区科技办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