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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发改委《关于2020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的补充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9-07-17 作者:王文东 点击:

校内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科研人员参与创新能力研发的积极性,吉林省发改委拟对《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中专项计划一“重点支持认定以来未安排资金支持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已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的平台能力建设项目”和专项计划二“已承担本专项尚未通过验收,不得再次申报”相关内容作出适当调整,允许2019年6月30日前已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参与本次申报。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西区科技办

2019年7月17日